概要:台4开工进场 3 各项施工措施3.1产品保护措施(1) 对预应力锚杆(索)头、圈梁、监测控制点和水准点派专人进行跟踪保护,严禁野蛮施工,蓄意破坏。(2) 土方开挖时做好施工监测工作,防止边坡发生过大的下沉或变形,如变形超过限值,必须采取加固措施。(3)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、地质(震)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及地下管道等时,将通知监理和甲方处理。 3.2 基坑开挖监测措施(1) 在施工过程中对维护结构的基坑顶土体和桩顶变形进行监测,通过监测掌握围岩、支护结构、地表的动态,及时预测和反馈,用其成果调整设计,指导施工。变形容许值、预警值按《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》(GJB02-98)相关规定选取。当变形值超过时,应立即停止开挖,并通知设计和监理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。(2) 开挖过程应对支护结构顶的水平位移、预应力锚杆的应力变化、场地范围内的水文进行监测,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,如发现异常情况时,立即停止开挖,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后,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。(3) 施工过程须对基坑周边的地下水位、水土压力等进行
小谷围站土方开挖施工方案,标签:弱电工程施工方案,市政工程施工方案,http://www.65jz.com台
4
开工进场
3 各项施工措施
3.1产品保护措施
(1) 对预应力锚杆(索)头、圈梁、监测控制点和水准点派专人进行跟踪保护,严禁野蛮施工,蓄意破坏。
(2) 土方开挖时做好施工监测工作,防止边坡发生过大的下沉或变形,如变形超过限值,必须采取加固措施。
(3)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、地质(震)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及地下管道等时,将通知监理和甲方处理。
3.1产品保护措施
(1) 对预应力锚杆(索)头、圈梁、监测控制点和水准点派专人进行跟踪保护,严禁野蛮施工,蓄意破坏。
(2) 土方开挖时做好施工监测工作,防止边坡发生过大的下沉或变形,如变形超过限值,必须采取加固措施。
(3)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、地质(震)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及地下管道等时,将通知监理和甲方处理。
(2) 土方开挖时做好施工监测工作,防止边坡发生过大的下沉或变形,如变形超过限值,必须采取加固措施。
(3)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、地质(震)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及地下管道等时,将通知监理和甲方处理。
3.2 基坑开挖监测措施
(1) 在施工过程中对维护结构的基坑顶土体和桩顶变形进行监测,通过监测掌握围岩、支护结构、地表的动态,及时预测和反馈,用其成果调整设计,指导施工。变形容许值、预警值按《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》(GJB02-98)相关规定选取。当变形值超过时,应立即停止开挖,并通知设计和监理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。
(2) 开挖过程应对支护结构顶的水平位移、预应力锚杆的应力变化、场地范围内的水文进行监测,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,如发现异常情况时,立即停止开挖,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后,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。
(3) 施工过程须对基坑周边的地下水位、水土压力等进行量测。
(4) 具体监测内容详见监测专项方案。
3.3 工期保证措施
(2) 开挖过程应对支护结构顶的水平位移、预应力锚杆的应力变化、场地范围内的水文进行监测,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,如发现异常情况时,立即停止开挖,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后,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。
(3) 施工过程须对基坑周边的地下水位、水土压力等进行量测。
(4) 具体监测内容详见监测专项方案。
3.3 工期保证措施
(4) 具体监测内容详见监测专项方案。
3.3 工期保证措施
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[11] [12] [13] [14] [15]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