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:2.Ⅲ期(含Ⅱ期合并结核或代偿机能乙、丙者),每年4~6个月,确因治病需要可适当延长。第三十条 为加强矽肺病防治工作,对有新增矽肺病的单位按新增人数和接尘年限征收矽肺病发生费,每年征收一次,由省(区、市)黄金主管部门管理,用于本系统的防治费用,具体征费标准如下:一、接尘10年以下,(不含10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1万元。二、接尘10~15年,(不含15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0.7万元。三、接尘15~20年(不含20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0.4万元。四、接尘20~25年(不含25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0.1万元。25年以上暂不征费。具体征收和管理办法由企业主管部门规定。第三十一条 医院职防部门要对全矿接尘(毒)作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,内容包括完整的史,历次检查拍片和病情记录,对确诊为矽肺病的要填写矽肺病历卡,死亡的要求填写死亡卡。第三十二条 医院职防部门要按时填报统计报表,除冶金部要求填报的统计内容外,新增加以下五项内容在年报中报出:一、矽肺受检率:本年本年内实际受检人数---------×100%本年内应检人
黄金矿山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(试行),标签:建筑法规,建筑安全法律法规,http://www.65jz.com2.Ⅲ期(含Ⅱ期合并结核或代偿机能乙、丙者),每年4~6个月,确因治病需要可适当延长。
第三十条 为加强矽肺病防治工作,对有新增矽肺病的单位按新增人数和接尘年限征收矽肺病发生费,每年征收一次,由省(区、市)黄金主管部门管理,用于本系统的防治费用,具体征费标准如下:
一、接尘10年以下,(不含10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1万元。
二、接尘10~15年,(不含15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0.7万元。
三、接尘15~20年(不含20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0.4万元。
四、接尘20~25年(不含25年)新患矽肺病,每人征收0.1万元。25年以上暂不征费。具体征收和管理办法由企业主管部门规定。
第三十一条 医院职防部门要对全矿接尘(毒)作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,内容包括完整的史,历次检查拍片和病情记录,对确诊为矽肺病的要填写矽肺病历卡,死亡的要求填写死亡卡。
第三十二条 医院职防部门要按时填报统计报表,除冶金部要求填报的统计内容外,新增加以下五项内容在年报中报出:
一、矽肺受检率:本年
本年内实际受检人数
---------×100%
本年内应检人数
二、千人矽肺发病率:本年
本年内新确诊矽肺病人数
-----------×100%
本年内平均职工人数
三、千人矽肺死亡率:本年
本年内矽肺病死亡人数
----------×100‰
本年内平均职工人数
四、矽肺病平均接尘工龄:全年和累计。
本年新增(所有)矽肺病人接尘时间总和
------------------本年新增(所有)矽肺病人数
五、矽肺病平均死亡年龄:全年和累计。
本年(累计)矽肺病人死亡年龄总和
----------------
本年(累计)矽肺死亡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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