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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条例

[05-17 16:12:34]   来源:http://www.65jz.com  建筑安全法规   阅读:8132

概要: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,保护森林资源,促进林业发展,维护自然生态平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,是指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预防和扑救。除城市的市区外,一切森林防火工作,都适用本条例。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“预防为主,积极消灭”的方针。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,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。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一制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,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,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。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,保护森林资源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,其职责是; (一)检查、监督各地区、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

森林防火条例,标签:建筑法规,建筑安全法律法规,http://www.65jz.com

   第一章总则 
    
   第一条 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,保护森林资源,促进林业发展,维护自然生态平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 
    
   第二条 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,是指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预防和扑救。除城市的市区外,一切森林防火工作,都适用本条例。 
    
   第三条 森林防火工作实行“预防为主,积极消灭”的方针。 
    
   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,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。 
    
   第四条 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一制。 
    
  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,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,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。 
    
   第五条 预防和扑救森林,保护森林资源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 
    
     
    
   第二章 森林防火组织 
    
   第六条 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,其职责是; 
    
   (一)检查、监督各地区、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,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; 
    
   (二)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的扑救工作; 
    
   (三)协调解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之间、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; 
    
   (四)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。 
    
   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。 
    
   第七条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,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,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。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,配备专职干部,负责日常工作。 
    
   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: 
    
   (一)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。 
    
   (二)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制定森林防火措施,组织群众预防森林;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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