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: 第三十二条 客车取暖锅炉、茶炉严禁缺水点火,室内不准放杂物,离人加锁。炉灰应用水浸灭后清除。 第三十三条 运行中严禁在餐车炼油,油炸食品和过油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三分之一。炉灶、烟囱、排油烟罩按时清除油垢,并认真填写清扫记录。乘务人员严禁使用自备的炉具和电热器具。 第三十四条 车厢配电装置要保持良好、清洁。发电车和车厢的配电室内严禁存放物品。配电室离人加锁。 第三十五条 车厢电源和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严禁乱拉电线、乱安电气装置或在电气设备上放置物品。严禁用水冲刷地板。 第三十六条 乘务室、行李车、邮政车、发电车禁止吸烟。乘务人员应对在不吸烟车厢内吸烟的旅客进行劝阻。 第三十七条 对操作“两炉一灶”和空调、照明等电气设备的乘务人员,要进行专门的知识,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。 第三十八条 按照《关于处置旅客列车爆炸应急方案》的要求,明确疏散、灭火、现场保护、伤员救护等工作分工,并定期演练。每个乘务人员都要牢记应急方案的内容。 第三十九条
铁路消防管理办法,标签:建筑法规,建筑安全法律法规,http://www.65jz.com第三十二条 客车取暖锅炉、茶炉严禁缺水点火,室内不准放杂物,离人加锁。炉灰应用水浸灭后清除。
第三十三条 运行中严禁在餐车炼油,油炸食品和过油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三分之一。炉灶、烟囱、排油烟罩按时清除油垢,并认真填写清扫记录。乘务人员严禁使用自备的炉具和电热器具。
第三十四条 车厢配电装置要保持良好、清洁。发电车和车厢的配电室内严禁存放物品。配电室离人加锁。
第三十五条 车厢电源和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严禁乱拉电线、乱安电气装置或在电气设备上放置物品。严禁用水冲刷地板。
第三十六条 乘务室、行李车、邮政车、发电车禁止吸烟。乘务人员应对在不吸烟车厢内吸烟的旅客进行劝阻。
第三十七条 对操作“两炉一灶”和空调、照明等电气设备的乘务人员,要进行专门的知识,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。
第三十八条 按照《关于处置旅客列车爆炸应急方案》的要求,明确疏散、灭火、现场保护、伤员救护等工作分工,并定期演练。每个乘务人员都要牢记应急方案的内容。
第三十九条 乘务人员在执乘中必须坚守岗位,注意发现车厢内出现的异常情况,发生爆炸时,要按照应急方案果断处置。
第四十条 旅客列车每个车厢应配置至少两个2公斤以上ABC干粉灭火器,悬挂在车辆两端便于取用、不易碰撞的位置,挂具要牢固、配套。灭火器检查、维修标记符合有关规定。
第四十一条 客车车底、备用客车在车站、车辆段、客技站或其他停放线停留时,应制定看守措施,明确责任,落实到人。
第四十二条 邮政车、加挂车纳入列车防火。邮政车、行李车货物堆码应留有通道,宽度不小于0.5米,不得堵塞端门。邮政车严禁使用明火烧水做饭。
第四章 货物运输管理
第一节 装载货物车辆
第四十三条 新型货车、易燃液体罐车和液化气体罐车的设计,应符合铁道部有关防火设计标准的规定,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铁道部主管部门和公安机构审核。
第四十四条 装载货物的车辆应保持门窗完好,顶棚严密,防火板安装符合部颁标准。地板破损的应采取防火铺垫措施。
第四十五条 守车、沿零办公车、装载生火加温货物车辆的火炉、烟筒、垫板、护栏应安装牢固,烟筒与车顶四周必须用隔热材料填充。
第二节 货物装载
第四十六条 货物包装必须符合防火要求,货物装载执行配装规定,严格计量,严禁超高、超载。
第四十七条 用敞车装载易燃货物或用易燃材料作包装衬垫的货物,装载应紧密牢固,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蓬布严密苫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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